2025依据湖南《关于做好湖南202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2025年湖南考试报名日期为4月17日—4月26日,在线报名交费时间截止时间为4月26日17:30,考试时间为6月19日—6月20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14日—6月18日。有关考试报考条件及需要整理如下:
1、报名要求
凡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诚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获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获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获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获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获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获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职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7.已获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职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常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置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剖析》科目考试。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获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2. 获得原各级水平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职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剖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常识》科目考试。
符合报名要求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中国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考试报名的,可以直接填报有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和台湾区域或者海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考试报名的,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属地报名需要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流程》的公告的规定,考试报名职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我省只同意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不同意外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我省将采取适合方法对此进行核查,不属我省报名参考范围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条件,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要求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需要自觉诚信报名。
3、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的公告》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推行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
选择报名办理方法。已注册和新注册的考试报名职员在报名网站填报有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不是“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考试报名。考试报名职员须认真阅读并知道《考试报名需知》,与有关职业资格规范和考试推行方法规定,全方位把握考试报名条件和需要,确认自己完全符合后准确、完整、真实填报有关信息。
1.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的职员,填报有关信息后,报名时须根据报名网站提示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并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后方能继续报名步骤。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的职员,报名网站将不允许第三修改更换报名方法,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请考试报名时小心选择。
2.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的职员,须由本人签署《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报名职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诺后,须根据报名网站提示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并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方能继续报名。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和“撤回承诺”的职员未在报名期间上传有关材料完成网上初审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信息核验核查。考试报名职员在线报名时提交的个人身份、学历、专业、工作单位与有关工作年限等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法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区别以下两类状况:
1.在线自动核查通过。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作出承诺完成报名的,考试成绩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原则上不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2.在线没办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作出承诺进行报名的,根据报名网站提示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合格后,根据人工核查需要参加考后资格核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报名的,报名期间须根据报名网站提示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并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后方能继续报名。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职员。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试报名职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此类职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交费记录等在报名期间到湖南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按属地原则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考试报名行为推行全程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同意社会监督。对所有成绩合格拟获得资格证书职员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同时,采取肯定方法对考试报名职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置。打造完善追溯追责复核制,考试报名职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间,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考试报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严格失信惩戒。应试职员有故意隐瞒真实状况、提供不真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处置。
打造失信应试职员黑名单规范,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大跨部门联动响应。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职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应试职员信息将视状况向社会公布或通报,并公告当事人所在单位,《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放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有关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详细规定和步骤,请认真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及湖南人事考试网有关专栏的介绍。
因为此项考试推行考试报名告知承诺制,请广大考试报名职员准时关注各级人事考试网站发布的信息。





